为加强和规范对期末考试试卷的批阅、装订、自查、复查、验收存档等各环节的管理,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各专业试卷采取量化管理。
一、量化考评的对象及基准分值
量化考评的对象为试卷责任人。试卷责任人为该课程的授课及命题(或参与命题)教师。集体阅卷中的非试卷责任人不作为量化考核对象,但需积极配合试卷责任人搞好试卷管理的各项工作,否则,将按学校、学院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或取消下一学期阅卷资格。集体阅卷中的非试卷责任人的确定原则上由试卷责任人提名与系主任、系安排结合起来确定。阅卷工作量在劳务分配中给予适当体现。
各专业的每一门期末考试课程中每个班级试卷量化管理的基准分值为100分,量化管理指标达到者,不扣分,量化指标未达到者,按指标规定的分值扣分。可有附加分,每门课程试卷的最终量化得分可以是大于100分,也可以小于100分,甚至是0分或负分。
二、量化考评指标体系
1、命题与制卷:严格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学课程考核考核规定》及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该规定者,不得制卷,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命题教师负责。命题制卷过程有以下量化考评指标:
(1)应按规定时间将试卷交系有关人员制卷,如未按规定时间(特殊原因事先争得系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同意推迟制卷者除外)将试卷(或样卷)交至系有关人员制卷,则每推迟1天扣1分。因不按时将试卷交至系有关人员制卷而影响考试者,除扣分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试卷命题者负责;
(2)试卷要按学校、学院规定的试卷格式书写,不按规定试卷要求书写者,发现一处扣1分;
(3)试卷交有关单位打印过程中,命题者要主动校对试卷,正式给学生考试试卷中发现试卷有命题错误者一处扣5分,有错别字者1处扣1分,标点符号错误者每一处扣0.5分。卷面上总分值不等于100分者(或不等于规定分值)或与各小题累计分值不同者均扣5分;
(4)卷面上各大题分值与本大题各小题分值相等,不等者每处扣2分。
2、试卷的批改:应按《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与安排进行试卷批改。具体量化考评指标如下:
(1)未按集体阅卷要求批阅试卷者,试卷重新按要求批阅,并扣2分;
(2)未按规定时间将成绩册交至系相关人员的,每推迟1天扣1分(特殊原因经系同意推迟者除外)。
(3)验收试卷时发现批改错误的,一处扣2分;
(4)验收试卷时参考答案中出现错误的一处扣5分;
(5)验收试卷时发现参考答案中的评分细则与该题得分不吻合者一处扣1分;
(6)验收试卷时发现试卷中应该由改卷教师签名或填写分数的而未签名者或未填写分数每处扣0.5分;
(7)验收试卷时发现统计分数错误的每处扣1分;
(8)成绩报告单中填写错误的发现一处扣1分
以上(3)—(8)项如果在自查、复查中已发现并改正的不扣分。
3、试卷装订:按照学校系规定的要求进行装订。具体量化考评指标如下:
(1)装订不规范者,或不按要求装订者,一处扣1分;
(2)表格中应填写的各个栏目内容,没有填写的,一处扣0.5分;
(3)装订试卷缺失1份试卷扣2分;
以上(1)—(3)项如果在自查、复查中已发现并改正的不扣分。
4、试卷自查:按学校、学院有关要求由试卷责任人牵头,试卷批阅人共同对试卷批阅等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考试试卷自查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自查登记表”)量化考评指标如下:
(1)没有填自查情况登记表者扣2分;
(2)自查登记表虽然填写,但不完整,验收发现一个栏目未填写的扣0.5分。
5、关于缓考、补考试卷:一律与正常期末考试试卷进行相同的量化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考评,各项考评扣分皆从100分的基准分值中扣除。
三、试卷的复查与验收
按照“本科专业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内容”的要求,由系主任安排系2-3名教师,对本系本科试卷进行全面复查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考试试卷检查情况登记表”。
四、试卷的验收及初步量化考评得分评定
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本科专业各考试试卷进行验收。具体方法是每门课程安排1-2人按本规定中的“量化考评指标体系”及“合肥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期末考试试卷量化考评积分表”进行验收及量化得分评定,得出每位试卷责任人的初步量化考评得分。
五、初步量化得分公布
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的验收情况及考评得分分别向试卷责任人公布,如有异议,及时提出,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协调解决,必要时由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
六、附加分、最终量化考评得分、平均量化考评得分、排序及公布
初步量化得分公布无异议后,根据此得分由高分向低分排序,位居前1、2、3名(含并列)分别加上附加分值10、8、6分,形成每位试卷责任人的每个班级最终量化考评得分。试卷责任人每个班级最终量化考评得分相加被班级数除,得平均量化考评得分,该得分及排序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公布。
量化考评的积分者的审核人原则上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七、量化考评结果的若干处理规定
1、最终量化考评得分排序名次位居全部排名的前80%者(含80%)可参加各项评奖评优;
2、得分低于20分者,取消该试卷责任人今后一个学期的出卷,阅卷资格,如该试卷责任人继续讲授该门课程,由他人出卷,必要时请校外教师出卷,并扣发本次出卷费。取消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3、得分为0分或负分者,除按本规定“一、(七)、2”处理外,还将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及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期末考试试卷量化考评积分表
2、合肥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考试试卷自查情况登记表
3、合肥师范学院本科专业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内容
4、合肥师范学院考试试卷检查登记表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期末考试试卷量化考评积分表
课程名称______授课专业_____班级(人数)___试卷责任人____阅卷人____ ____ ____
量化考评项目 | 量化考评指标 | 已达标 打“√” | 未达标者扣分标准 | 未达标 | 项目扣分小计 |
未达标数目 | 应 扣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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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与制卷 | ①按规定时间交试卷(样卷) ②试卷书写格式 ③卷面命题无错误 ④卷面无错别字、病句 ⑤卷面标点符号无明显错误 ⑥卷面总分值等于100分(或规定的分值) ⑦卷面各大题分值与该大题各小题累计分值相等 |
| 每推迟一天交试卷(样卷)扣1分 未按格式书写每一处扣0.5分 命题错误的每处扣5分 有错别字、病句的每处扣1分 标点符号明显有错的每处扣0.5分 不等者扣5分 不等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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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批改 | ①集体阅卷 ②按规定时间交成绩册 ③批改无错误 ④参考答案无错误 ⑤参考答案评分与该题得分吻合 ⑥阅卷中阅卷教师按规定签名或填写上内容 ⑦分数统计无误 ⑧成绩报告单填写正确(如与卷面分数吻合等) |
| 未集体阅卷扣2分 每推迟一天扣1分 批改错误1处扣2分 有错误1处扣5分 不吻合的每处扣1分 未按规定签名或未填写内容的1处扣0.5分 统分错误的每处扣1分 不正确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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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装订 | ①按要求规范装订(如按学号排序等) ②各种表格中各个栏目要填写 ③试卷装订不得缺失试卷 |
| 不规范或不按要求装订每处扣1分 没有填写的每个栏目扣0.5分 缺失1份试卷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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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自查 | ①按要求自查并填写自查登记表 ②自查登记表各栏目均应填写 |
| 不自查也不填写自查登记表扣2分 未填写的每个栏目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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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初步得分 | 基准分值:100-项目合计扣分: = 分 | 项目合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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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量化考评初步得分排在全系前1、2、3名者,分别加10、8、6分 |
试卷责任人最终考评得分=考评初步得分:+附加分: = 分,全系排序为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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